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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铸锻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
青地税三[1998]17号
颁布时间:2000-10-16
青地税三[1998]17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地税四字[1998]第6号文《关于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 铸锻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铸锻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 知(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鲁地税四字[1998]第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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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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