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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青地税一[1998]39号
颁布时间:2000-10-13
青地税一[1998]39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税函[1998]39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 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 九日 国税函[1998]39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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