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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罚起始日期的批复的通知
青地税二[1998]9号
颁布时间:2000-09-28
青地税二[1998]9号 各市(区)地税局、市属各地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63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 罚起始日期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罚起始日期的批复(1998年2月5日 国税函[1998]6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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