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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1998]9号
颁布时间:1998-03-18
1998年3月18日 青财税[1998]9号 各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80号文《关于对福利企业继续执行税 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7]18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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