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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2003]28号
颁布时间:2003-09-12
2003年9月12日 闽地税政二[2003]28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 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 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961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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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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