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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地税办[2003]7号
颁布时间:2003-05-09
2003年5月9日 闽地税办[2003]7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 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 理局令(二00三年第3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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