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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闽财税[2003]14号
颁布时间:2003-03-15
2003年3月15日 闽财税[2003]1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 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开办的一年期以上 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3]42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 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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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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