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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有线电视收费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
闽地税征[1999]18号
颁布时间:1999-05-31
1999年5月31日 闽地税征[1999]18号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 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为适应有线电视服务收费计算机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设《福建省××县 (市)有线电视收费专用发票》式样(机外发票)。发票式样附后。 附件:福建省××县(市)有线电视收费专用发票 发票联 地税No 代码×印制时间×印制本数 所号 帐号 用户证号 户名 收费项目 终端数 计费月份 收费标准 金额 备注 第 分终端按 二 标准的 联 50%计算 。 发 票 合计人民币(大写) ¥ 联 年 月 日 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 经办人: 成品规格:190mm×101mm 注:第一联 存根联 第三联 记帐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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