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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7]176号
颁布时间:2007-04-12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06年度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的通报
》(国税函[2007]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推进和加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为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制度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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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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