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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税函[2008]238号颁布时间:2008-07-04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批)的通知》(财税[2008]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