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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税发[2008]45号颁布时间:2008-04-15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