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关闭汇总纳税证券公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415号
颁布时间:2007-11-23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关闭汇总纳税证券公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证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