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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7]106号颁布时间:2007-06-20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64号)转发给你们,该协定文本已于2004年10月25日以苏国税函[2004]348号文转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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