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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圣美精密工业(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7]315号
颁布时间:2007-08-22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圣美精密工业(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1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圣美精密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是由英属维尔京群岛圣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1996年2月,注册资本2250万美元,投资总额4748万美元,经营期限为50年,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及钢制模具;电子零件组装;液晶显示器件用背光模组的开发与制造;设计生产精冲模、精密注塑模及模具配件;销售自产产品。2005年11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审字(2005)05091号文批复,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268万美元,投资总额增至10800万美元,增资项目用于液晶显示器件用背光模组的开发与制造及设计生产精冲模及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制造。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确认,增资项目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第3类第16条第5款、鼓励类第3类第20条第2、11款。经江苏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苏新华会外验报字[2006]第137号)验证,截至2006年4月,该公司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4268万美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368号)的规定,我局意见,同意对该公司上述追加投资项目所得,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并由你局负责具体监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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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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