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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7]133号
颁布时间:2007-07-18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培训中心,省局机关服务中心: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7]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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