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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130号
颁布时间:2007-03-29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南京卷烟厂生产的2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
国税函[2007]313号
),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的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200支)
南京卷烟厂
灵山(紫)
24.4*(62+22)全包装
172.41
南京卷烟厂
梦都(风)
24.4*(62+22)硬盒翻盖
151.72
附件:卷烟实物扫描图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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