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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116号颁布时间:2007-03-19


苏州、常州、扬州、南通、徐州、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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