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物柴油”出口退(免)税问题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7]65号颁布时间:2007-02-01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生物柴油”出口退(免)税问题的请示》(通国税发[2007]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请按照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6]357号)文件精神办理。 
  特此批复。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