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宁地税发[2006]228号
颁布时间:2006-12-15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苏地税函[2006]178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