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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6]98号
颁布时间:2006-05-31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由省局统一印制,请各地测算2006年下半年的需用量,并于6月10日前将需用量报省局FTP服务器:流转税/up/消费税/《证明单》需用量。《〈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领用申请》、《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申请表》由各地根据需要按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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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防止不法分子假冒省局名义进行推销诈骗活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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