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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5年石脑油、溶剂油和调整2004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5]108号
颁布时间:2005-06-23
2005年6月23日 苏国税发[2005]108号 南京市、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无锡市、盐城市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5年石脑油、溶剂油和调整2004年石脑 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国税发[2005]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5年石脑油、溶剂油和调整2004年石脑油、 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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