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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从事代理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180号
颁布时间:2005-05-17
2005年5月17日 苏国税函[2005]180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从事代理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3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从事代理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 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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