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传[2007]10号颁布时间:2007-06-29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期已过,汇算工作按时间进度已进入到检查和总结阶段,从各市和“金税三期”系统反映情况看,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户数与2005年度相比差异较大,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总户数为114306户(不含大连,下同),目前已录入到“金税三期”系统的企业得税汇算户数仅为21023户,与2005年度汇算户数相比相差93282户。“金税三期”系统鉴定2006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户数为57353户,与2005年度汇算户数相比相差56953户,与录入到“金税三期”系统汇算户相比相差36330户。从户数统计情况看,2006年汇算户数差异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高质量完成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准确统计汇算户数等汇算指标,省局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及“金税三期”管理要求,决定开展户数差异问题调查,现对户数调查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相关规定,查帐征收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一律进行汇算,各市应将2006年度汇算户数等情况与2005年度比较,深入分析差异原因,填写《2005-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及企业所得税户数对比表》(附表1),差异分析包括;
1、2005年汇算总户数与“金税三期”鉴定汇算户数差异数(附表1第11栏,差异分析填写附表2);
2、“金税三期”系统鉴定应汇算企业所得税户数与2006年度已申报汇算户差异数(附表1第17栏,差异分析填写附表3);
3、2006年度已申报汇算户与已录入“金税三期”软件汇算汇总户数差异数(附表1第23栏,差异分析填写附表4)
4、2005-2006年度汇算户数及税收收入情况对比(填写附表5,附表5中2006年度汇算数据以“金税三期”系统汇算统计为准);
二、按省局《关于做好有关征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地税函[2007]60号)规定,及时将企业所得税汇算表录入到“金税三期”系统;
三、省局将通过“金税三期”系统直接汇总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数据(户数、企业财务数据、税收收入数据等),因此各地录入到“金税三期”系统内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数据是2006年度汇算统计的基础,各市必须保证及时、准确、完整的将本地区2006年度应汇算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录入到“金税三期”系统,省局将以“金税三期”系统汇算统计数据为依据来考核各市2006年度汇算工作。
四、因定额征收企业不在汇算范围内,因此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入库额计统数)与汇算统计税收收入不一致。为保证全面反映全省入库企业所得税情况,请各市将定额征收企业的纳税及户数等情况在汇算总结中详细说明。
五、上述调查结合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进行,户数调查过程中涉及“金税三期”数据处理,请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六、调查结束后,各报表以市局为单位于2007年7月10日前上报省局(企业所得税处,上报电子材料通过办公系统发陈建华信箱),上报报表含各县、区局报表,纸质材料加盖填制单位公章。
附件:附表1:2005-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及企业所得税户数对比表;(略)
附表2:2005年汇算总户数与金税三期鉴定汇算户数差异数分析表;(略)
附表3:金税三期系统鉴定应汇算企业所得税户数与2006年度已申报汇算户差异数分析表;(略)
附表4:2006年度已申报汇算户与已录入金税三期软件汇算汇总户数差异数分析表;(略)
附表5:2005-2006企业所得税汇算户数及汇算收入对比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