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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7]148号颁布时间:2007-04-29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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