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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6]82号
颁布时间:2006-06-27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文书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6]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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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远中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二批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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