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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免征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及所属机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7]40号
颁布时间:2007-03-08
大东分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免征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及所属机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辽地税函[2007]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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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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