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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农经委等部门关于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沈地税发[2006]165号
颁布时间:2006-10-12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农经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2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农发[2006]3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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