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6]29号
颁布时间:2006-02-14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关于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赔款专用发票(票样)(略)
上一篇: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通知
下一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发票更名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