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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门企业在内地经营运输业务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函[2005]84号
颁布时间:2005-04-24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门企业在内地经营运输业务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19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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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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