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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2005年灾民建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5]202号
颁布时间:2005-10-17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2005年灾民建房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函[2005]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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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所转发的劳动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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