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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4]60号
颁布时间:2004-03-11
2004年3月11日 沈地税函[2004]60号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 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34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 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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