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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2]86号
颁布时间:2002-04-08
2002年4月8日 辽地税函[2002]8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沈阳市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 更登记不征契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 记不征契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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