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颁布时间:2013-03-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有关规定,20136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启用时间为:201361,其中:61630为新、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交替使用的过渡期。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于201371停止使用。未使用的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由各市国税局统一封存销毁。

  二、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主要变化与使用要求

  〔一〕取消塑料皮与白卡纸外皮,正、副本为单页上下版面设计。

  〔二〕取消“征税栏”、“免税栏”,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根据征、免情况自动打印“征税”或“免税”等字样。

  〔三〕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打印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应在正、副本“〔专用章〕”处分别加盖征收机关“征税专用章”。

  〔四〕新增二维条码打印空白区,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编码、打印车辆完税信息,同时征管系统将增加扫描验证车辆完税信息二维条码的相关应用。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地区代码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为:14

  特此公告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