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函[2011]168号颁布时间:2012-01-18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一、车辆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山西省车船税车辆税目税额表》的规定执行。
二、公共交通车船和涉农车辆暂免征收车船税为支持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缓解交通压力,对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
对于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三、纳税期限我省车船税纳税期限为公历
附件:山西省车船税车辆税目税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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