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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税局《关于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金量化给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所字[1998]78号颁布时间:1998-10-16

     1998年10月16日 并地税所字[1998]78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金量化给个人征收个人 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晋地税所发[1998]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金量化给个人征收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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