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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并地税征字[1996]22号
颁布时间:1996-06-06
1996年6月6日 并地税征字[1996]22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近接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我市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请各县[市] 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结合随文印发给你们的《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 务稽查工作的意见》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深入,税收参与国民经济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不断加大,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日益突出,严峻的税收执法形势,客观的、历史的要 求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税收工作的实践证明,强化税务稽查是维护税收 秩序的重要保证;是确保收入增长的重要手段;是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重要支柱;是 保证勤政廉政和公正执法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 全市各级领导必须努力提高对税务稽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税务稽查工作作为 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健全稽查机构, 完善稽查制度,规范稽查程序,充实稽查力量,培养稽查骨干,尽快建立起一支高效、 廉洁、强有力的税务稽查队伍。各级领导班子要重视稽查、关心稽查、支持稽查,要 把稽查工作列入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二、健全机构,配好班子,充实力量。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稽查分局刚刚组建,部分县区稽查分局的班子及内设机 构中层干部尚未配齐,各单位要抓紧按照市局并地税人字[1996]10号《关于 县[市]区地税局直属稽查分局规格建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配置方案》尽早完成 全部组建工作,尽快配齐稽查分局副职和科、股长。关于稽查人员的配置问题,在全 省地税人员编制尚未下达前,根据省局有关指示我市各级税务机构年内可暂按以下比 例配置:市直稽查分局人员和市直各征收分局从事稽查工作的人员总数要达到占市局 [含分局]人员总数的20%以上;各县[市]区稽查分局人员要达到占本级税务干 部总数的20%以上。各单位都要以“重中之重”的思想选拔调配稽查人员,要把政 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懂征管、能查帐的业务骨干和征管能手充实选派到各级稽查 分局。 三、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稽查分局是同级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具有征管法赋予的税收检查权的独立执法 地位。对外在同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权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对内有权代表同 级税务机关检查下级税务机关的征管质量,有权代表同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 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具体讲,市局稽查分局有权对全市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税务 检查[重点对市直征收分局管辖的纳税人检查],有权对全市各征收单位的征管质量 进行检查,有权对全市各征收单位的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局和市直 征收分局的稽查分局、稽查科只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开展税务检查和征管质量检查。对 涉税案件的查处,各征收单位之间坚持按管辖范围划分受理检查权,市局稽查分局除 直接受理市直各分局管辖范围内的涉税案件外,有权直接查处全市范围内的重大涉税 案件。 全市各级稽查分局在税务稽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稽查 工作规程》。各县[市]区要根据现有规程和有关法规抓紧制定和完善内部制度、办 法,要尽快实现稽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经费倾斜,装备优先,后勤保障。 税务稽查面对的是十分严峻的偷税与反偷税斗争,为了保证税务稽查队伍对案件 查处中的快速反应、强劲有力,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在经费、装备、后勤服务等方面予 以大力倾斜,稽查分局的正常行政经费要实行独立核算,稽查分局的人均经费要高于 本局全体干部平均经费水平的10%以上。此外,在上级未对稽查办案专项经费做出 明确规定之前,我市各自稽查分局可暂时按照财政部[78]财税字第130号文件 的规定提取专项奖励金,在用于奖励举报人的同时可部分用于办案经费的周转。各县 [市]区要在办案经费问题上多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寻求政府的支持。关于装备问 题各单位要树立现代观念,要敢于武装稽查,稽查工作必备的办案工具,如传真机、 照像机、录音机、复印机等要优先配备,提高快速反映能力的汽车、摩托车、传呼机、 电话等也要尽可能的予以配备。各级领导都要经常关心和过问稽查干部的生活,要帮 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五、依靠政府、加强协作、搞好配合。 税收是国家政治权力的体现,必须有政权力量的支持,必须有政府各部门的协作 和配合。因此,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国税、公安、检察、法 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各级稽查分局可积极邀请公安部门派驻税务治安执勤室,检 察院派驻税务检察室,法院派驻税务法庭,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税务、工 商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努力形成各部门协同办案的局面,共同打击偷、抗、骗税活动。 六、要“两手抓”、“两手都硬”廉洁高效。 税务稽查工作日益成为社会各种利益冲突的焦点,税务稽查干部置身于矛盾和斗 争之中,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立场。因此,对于稽查干部队伍的建设, 各级领导都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稽查干部政治素 质和业务素质。各县[市]区局的局长、纪检组长要定期深人稽查分局听汇报、摸情 况、讲政治、抓教育。各级稽查分局要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 制度,要建立纵向责 任分工明确,横向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工作制度。要使整个稽查干部主观上能够自觉 绷紧清正廉洁的弦,客观上时时处处感受到制度纪律的约束。 七、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创造辉煌。 今年是我市地税稽查分局全面组建的第一年,是税务稽查工作纳人规范运行轨道 的第一年。今年各级稽查分局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抓好内部建设;二是搞好征管质量 检查;三是抓大案、抓要案、抓重点的检查。要通过加强内部建设,夯实基础;要通 过征管质量检查,推动征管改革的深入,促进征收单位征管质量的提高;要通过抓大 案、抓要案、抓重点户的检查,有效的打击偷税抗税活动,遏制税收违法犯罪势头。 这三项任务意义重大,各级稽查分局要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奋力拼搏,要以辉煌的 工作成绩在全系统、在全社会塑起地税稽查队伍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公 正执法、能征善战的崭新风貌。 八、若干具体规定。 1、关于市直稽查分局的职责,经市局研究授予市直稽查分局对全市范围纳税户 的重点稽查权。全市各征收单位要积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协助市直稽查分局开展全 市范围内的重点稽查。 2、关于稽查税款人库问题,在当前我市税收征管模式尚未做大的变动之前,仍 维持稽查税款全部由负责检查的稽查分局直接征收入库的办法。 3、关于具体稽查对象、时间提前通知征收机关问题,对稽查分局受理的举报案 件及征收单位有必要回避的案件查处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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