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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全省各级新华书店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并地税所字[1996]18号
颁布时间:1996-04-03
1996年4月3日 并地税所字[1996]18号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税局《关于全省各级新华书店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晋地 税所字[199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全省各级新华书店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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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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