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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并地税所字[1996]20号颁布时间:1996-05-13

     1996年5月13日 并地税所字[1996]20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推动全市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在总 结经验、广泛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难点,市局制定了《关于个人所得 税征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为了使《暂行办法》更好地得到落实,市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调查,掌握本单位个人所得税税源情况。   二、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法的宣传和纳税辅导,推动本办法落实。   三、各征收单位应认真按照本办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从一个行业、一个项 目开始,脚踏实地,重点突破,全面推开。   四、各征收单位切实抓紧组织实施,务于6月10日前将你们的工作部署、工作 方法书面上报市地税局所得税科;对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市局于8月份将组织全 市范围内的互查,并要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太原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定额个人所得税。   [一]饭店聘用厨师个人所得税   1、饭店聘用厨师个人所得税定额表   单位:元   项目 划分标准 月收入 月应纳税额   高档 装璜考究 4500以上 430以上 2501 [2501-800]×10%-25=145 -4500 -[4500-800]×15%-125= 430 2001 [2001-800]×10%-25=95 -2500 -[2500-800]×10%-25= 145 中档 装璜中等 1501 [1501-800]×10%-25=45 有单间[雅座] -2000 -[2000-800]×10%-25=95 低档 简易装璜 1000 [1000-800]×5%=10 五桌以上 -1500 -[1500-800]×10%-25=45 注:①具体核定收入时,应加入个人伙食消费,每人每月最低100元。   ②对聘用厨师采取包厨形式的,五人[含五人]以下包厨最低核定一人的个人所 得税,五人以上包厨核定三人以上个人所得税。   2、适用范围。在上述高、中、低档饭店聘用的厨师,其个人收入适用工资、薪 金所得项目,均按本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征收管理措施。[1]各征收单位按高、中低档饭店的划分标准,划定档次; [2]建立代扣代缴关系,明确代扣代缴人的责任、权利、义务;[3]在签定代扣 代缴协议的同时,对各类饭店的聘用厨师人数、月收入、应纳税额进行核定,并填制 核定表[表附后],做为税款扣缴考核依据和税务机关征管台帐;[4]由扣缴义务 人--饭店按月代扣税款,按期解缴税款。   [二]歌舞厅歌手、乐手个人所得税。   1、歌舞厅歌手、乐手个人所得税定额表   项目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日收入 按劳务报酬计算日收入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歌 月收入 元/人 月税额元/人 月收入元/人 月税额元/人   手 1500-2500 45-145 1500-2500 140-340 2500-3000 145-205 2500-3000 340-440   乐 1000-1500 10-45 1000-1500 40-140   手 1500-2000 45-95 1500-2000 140-240   2、适用范围。[1]长期在某歌舞厅专职或受聘的歌手、乐手,其收入[包括工 资、奖励、提成、分红]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属于经常性 的在某一歌厅或同时在几个歌厅演唱、演奏的,且未签定合同,其收入按劳务报酬所 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歌手、乐手无法按月确定时间计算的,可按每日[次] 五元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主持人、模特、舞手、音响师比照执行]   3、征收管理措施。[1]各征收单位了解掌握本地区管户中拥有歌手、乐手的 歌舞厅;[2]建立代扣代缴关系,明确代扣代缴人的责任、权力、义务;[3]在 签定代扣代缴协议的同时,对歌舞厅中歌手、乐手的人数、月收入、月税额进行核定, 并填制核定表[表附后]:[4]核定后,由扣缴义务人--歌舞厅,按月代扣税款, 按期解缴税款;[5]填制的核定表,做为税款扣缴考核依据和税务机关征管台帐。   [三]个体行医个人所得税。   1、个体行医个人所得税定额表   项 目 月应纳税所得额 月应纳税额   坐诊,有中、西药 3人以上 3001以上 545以上   有两床位以上 2001-3000 295-545    1501-2000 195-295   其 他 2人 1001-15003 95-195    1人 500-1000 30-95   2、适用范围。凡在卫生部门领取个体行医许可证的人员,适用个体工商业户生 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均按本规定执行。   3、征收管理措施。①实行税收代征。通过本级政府,由本级卫生局在发放行医 许可证或年度换证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②取得本级卫生局配合,在年度换发行医 许可证时,采取协同办法,派驻征税人员先税后费再发证;③通过本级卫生局掌握本 地区个体行医的数量、地址,通过自身努力,进行税额核定。   [四]个体培训个人所得税。   1、个体培训个人所得税定额表   项目 月应纳税所得额 月应纳税额   厨师班 600-1100 40-115   服装裁剪班 500-1000 30-95   美容美发班 800-1300 60-155   维修班 700-1200 50-135   其他 500-1000 30-95   2、适用范围。凡个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适用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 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均按本规定执行。   3、征收管理措施。①实行税收代征。通过本级政府,由本级教委在发放办学许 可证或年度换证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②取得本级教委配合,在年度换发办学许可 证时,采取协同办法,派驻征税人员先税后费再发办学许可证;③通过本级教委掌握 本地区个体培训班的数量、地址,通过自身努力,进行税额核定。   [五]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   1、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定额表 项目 月应纳税所得额/m2 月应纳税额/m2 市 繁华 营业用 30-50 6-10 区 区域 居住用 10-20 2-4 其他 营业用 20-30 4-6 区域 居住用 5-10 1-2 县 繁华 营业用 20-30 4-6 区域 居住用 5-10 1-2 城 其他 营业用 10-20 2-4 区域 居住用 2.5-5 0.5-1   注:区域划分,由各征收单位根据当地的情况确定。   2、适用范围。凡在市区、县城个人出租房屋,适用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征个人 所得税,均按本规定执行。   3、征收管理措施。①在市区实行税款代征办法,充分发挥当地街道办事处[下 辖各居委会]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熟悉了解情况的优势,形成协税护税网,实行由街道 办事处代征税款办法;②在县城也可根据个人房屋出租量小,情况熟悉的特点,将本 地区个人出租房屋的数量、地址建档,核定落实税额。   二、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一]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生产经营个人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的个人[包括企业内部承包、承租],如果仅是 按合同[协议]的规定,从出包、出租方取得一定所得而不拥有经营成果的所有权, 其个人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的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承包、承租],如 果是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出包、出租方上交一定费用,经营成果归个人所有, 其个人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的五 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果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生产经营后 的经济性质不变,先征企业所得税,再征个人所得税。   1、对实行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甲类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的确定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额-合同[协议]规定的上交承包费数额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一个季度 所得,则换算为全年所得,找出适用税率,计算税款。   例:某企业实行完全承包经营,承包合同中规定每年上交承包费6万,经营成果 所有权归承包者,符合甲类企业条件,九五年一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利润460 00元,经审核,调增纳税利润2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46000+2000=48000[元]   九五年一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为:   48000×4×适用税率÷4=192000×33%÷4=15840[元]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48000-15840-[60000÷4]=32160-15000=17160[元]   九五年一季度应缴个人所得税   [17160×4×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   =[68640×35%-6750]÷4   =4318.5[元]   如果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季度在10万元[不含]以上,可按实际数计算 预缴;按实际数预缴确有困难的,也可按上一年度同期数预缴。但个人所得税当期应 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万元[含]的,都应按实际数找出适用税率计算税款。   2、对实行纯益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乙类企业,应依据销售收入和该行业纯 益率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按适用税率计算出的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 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额计算方法同上。   3、对实行定额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丙类企业,定额税中应核入个人所得税, 核入比例应不低于50%。   4、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后经济性质改变为个体户的,按个体工商业户生产 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加强对重点行业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代扣代缴工作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方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及《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 人收入明细表制度》,抓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市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征收单位签订《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书》的户数要达到所管户总数的 90%以上;对金融、保险、电力、煤炭、外贸、邮电、医院、院校、设计[研究]、 民航、冶金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要全部签订代扣代缴证书,签订工作务于七月底前完成。 各征收单位要监督扣缴义务人认真履行其义务,按税法规定期限向税务部门报送《扣 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缴纳代扣的税款,否则将依据《征管法》给予处罚。   [二]要确实抓好《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 试点工作。我市选择了金融、铁路、电力、民航等行业、部门进行"扣缴义务人申报支 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的试点工作,各单位要在完善代扣代缴证书签订工作的基础上, 做好试点工作,要将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纳部资料送达到扣缴义务人手中,并监督 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期限将"个人收入明细表"报送税务局,将代扣税款交至金库。对未 按期限报送及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将依据《征管法》给予处罚。   [三]要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税源的控管工作。   由于现在个人收入呈多渠道、多环节的状况,所以各单位要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税 源的控管工作,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二次分配”或“多次分配”要严格控管。 要求企事业单位主管会计部门限期将企业内部核算单位对个人所发放的工资奖金、津 贴补贴及其它工资性的收人明细予以收集、汇总,并以此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额,对 不能准确提供个人收人明细表的,将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 十条之规定给予处罚。   [四]要做好对个人所得税的检查、监督工作。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的难点之一,是扣缴义务人因其内部或外部的某种原因, 不能准确地提供纳税申报等资料或替纳税人隐瞒纳税收入。由于该税种征管力度小且 未能严格按税收法规执行,使得其税款流失严重。为了严格执行税法,真正发挥个人 所得税调节公民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的作用,为了使扣缴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严肃税收法纪,要求各征收单位每年对其所管企事业单位至少全面检查两次,检查中发 现问题的除按《征管法》给予必要的处罚外,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给予曝光。 附件:个人所得税核定卡(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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