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对国有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流字[1996]29号
颁布时间:1996-10-07
1996年10月7日 并地税流字[1996]29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1996]晋财预字第26号《关于转 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避〈关于对国有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 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避〈关于对国 有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略) (2)
上一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总参六九零四工厂申请返还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