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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流字[1997]第5号颁布时间:1997-02-17

     1997年2月17日 并地税流字[1997]第5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流字[1997]第1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 你们,希周知。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 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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