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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材料报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征字[1994]2号
颁布时间:1994-09-12
1994年9月12日 并地税征字[1994]2号 各县[市]区局、城区分局、直属各分局、高新: 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 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材料报送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领会精神,按照文件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行政复 议应诉案件材料报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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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全市出租车税收定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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