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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法[2003]46号
颁布时间:2003-09-12
2003年9月12日 晋财法[2003]46号 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取得农业特产所得 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征免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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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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