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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003]67号
颁布时间:2003-07-22
2003年7月22日 晋地税税二发[2003]67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3]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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