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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所属飞机、发动机大修理预提费用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晋国税函[2003]391号颁布时间:2003-08-05

     2003年8月5日 晋国税函[2003]391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所属飞机、发动机大修理预提费用余 额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所属飞机、发动机大修理预提费用余额征 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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