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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晋国税函[2003]430号颁布时间:2003-09-01

     2003年9月1日 晋国税函[2003]43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 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3]9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请做好执行准备的 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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