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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晋国税函[2003]487号
颁布时间:2003-10-20
2003年10月20日 晋国税函[2003]487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 003]1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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