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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函[2003]604号
颁布时间:2003-12-31
2003年12月31日 晋国税函[2003]60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要在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做好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宣传工作。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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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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