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3]148号颁布时间:2003-08-28

     2003年8月28日 晋国税发[2003]148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