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企业问题的批复

晋国税函[2003]234号颁布时间:2003-04-22

     2003年4月22日 晋国税函[2003]23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 企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 企业问题的批复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