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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的货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晋国税函[2003]101号
颁布时间:2003-03-03
2003年3月3日 晋国税函[2003]101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 的货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的货 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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